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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上班族压力调查:80后被指“过劳死”主力(2)

发布时间:2013-07-13 10:07内容来源:未知 点击:次


尽管人们常说,工作不是生活的全部,但是工作却能带来生活的基础。职场竞争、房贷房租、生活支出、父母养老、子女教育,说的俗点,这些都和“钱”有关。保住工作,就是保住吃饭的工具、全家的生活支柱。如果老板要求加班,有几个人敢说“不”?网友感叹:“有压力时觉得累,没压力时觉得可怕”,“加班压力大,不加班压力更大”……

我国劳动法规定,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、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。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,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,可以延长工作时间,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;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,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,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。此外,劳动法还分别对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和报酬、补偿等做出了规定。然而,尽管法律对加班问题有着较为完善的规定,现实生活中侵犯劳动者休息权的情况还是屡见不鲜。

《企业健康管理及公司人心理健康状况大调查白皮书》显示,64%的人“经常加班”,27%的人“偶尔加班”。从每次加班的时间上看,超三成的人每天工作时间9~10个小时,2小时以上的多达78%,而超时加班能获得补贴的员工只占17%。

日前,《小康》杂志联合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发布了“2013中国生命小康指数调查”之“中国中青年人身体健康状况大调查”。在回答其中一项“用你的健康来换取金钱或职位,你同意吗?”,有17.2%的人“坚定”地表示“认同,我一直这么做”,还有42.1%的人“纠结”地选择了“不认同,但我必须要这么做”。

“不得不累”变成了职场人的基本生存状态,身体在忙碌,心灵在焦虑,身心俱疲,过度透支身体之后,不少人因此而陷入亚健康状态,出现“过劳死”也就不足为怪了。

“中国中青年人身体健康状况大调查”数据显示,“累”时代下,八成(82.2%)人已处于或正接近“过劳”状态;近七成(66.8%)人表示自己身体有各种各样的“毛病”或是正处于“亚健康”状态;78.6%的人在近一年来碰到或听说过有年轻亲朋、同事或同行得了不治之症或猝死;仅3.6%的人“从未出现过任何亚健康状况”;仅7.8%的人“没有任何疾病或疾病征兆”;只有21.1%的人对自己目前的身心健康状况感到“满意”……

三、真正害死人的不是过劳?

专家认为,“过劳死”不是“累死”,其实质是“病死”,劳累只是疾病的促发因素。据统计,在导致“过劳死”的基础疾病中,三分之二以上是由心脑血管疾病引起的。

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急诊科柴湘平副教授表示:“过劳死”并不是一种病,“过劳死”患者必然都有基础疾病,“如冠心病、高血压、脑血管畸形等;在过度劳累的基础上,加重了这些疾病,最后导致死亡。”

有实验表明“过劳”难引生理异常。1966年日本对一名23岁健康男青年进行了剥夺睡眠实验,令其连续205个小时不睡觉,也未发现有生理异常,被试除情绪和注意力记忆力产生波动外其他一切正常。在后续的研究还证明,剥夺200个小时的睡眠时间带来的状况,只要一次睡足12-14小时,被试状况就可以得到充分恢复。英国伦敦大学医学院专家简·费里斯的研究还表明,长期来看一个人每日睡眠时间保持在6小时就足够了,最多也不要超过8小时,他甚至认为相比充足睡眠,节制睡眠和适当活动对健康更有益。

最和“过劳”契合的“睡眠剥夺”实验也未能证明“过劳”会导致疾病,但学界对“害死人的不是过劳,是基础疾病”这一结论却有共识。台湾“劳委会”明确的指出了“有劳工因长时间劳动和高工作压力,导致遭遇异常事件、短期工作负荷过重,或长期工作负荷过重,诱发脑血管、心脏疾病,俗称为\"过劳\"。”数据也证实了这一点,根据台湾的统计,所谓“过劳死”的真实死因超过70%都是常见的心脑血管疾病。

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医师刘丰说,“疲劳过度的人是在追逐死亡。”疲劳,是一种信号,它提醒你,你的机体已经超过正常负荷,出现疲劳感就应该进行调整和休息,做到劳逸结合,张弛有度。

然而,职场人士对健康的忽视尤为普遍。2011年,内地开展了一项《中国职场人健康特别调查》,在为期两周的调查中共有约5000名职场人参与。调查结果显示中国职场人面对种种身体不适时,仅有8.9%的人会选择去看医生,4成以上的人选择“顺其自然”。调查还显示,超过40%的职场人在健康上面的年花费不足500元。

总之,“过劳死”大多是对原有疾病没有进行正确或及时治疗,再加上自己对身体症状的轻视或忽视,最终酿成惨剧。而工作压力、过度劳累、紧张应激充当的只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。

尽管“过劳”不能直接致死,但也并非意味着企业让员工过劳是对的,更不意味着企业对此无责。据西部网报道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,相较其它国家,目前中国的劳动保障范畴内尚不存在“过劳死”的概念,所以无法获得相应赔偿。对更多“过劳未死”的加班一族来说,目前的法律更是“爱莫能助”。

有评论指出,目前的《劳动法》、《工伤保险条例》、《职业病防治法》仅对加班薪酬进行了规范,而对超负荷劳动引起的“过劳死”却未作明确规定。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仅仅停留在经济层面,还未上升到生命安全高度。

就算是超负荷劳动是“过劳”的罪魁祸首,因为缺乏规范的制度界定,违规者根本不用承担相关责任,不用为这种“劳动制度杀人”承担法律风险。这种“过劳无责”加剧了过劳文化的肆无忌惮,也让人们对过劳行为形成了可怕的“审视疲劳”,很多人在拼命过度加班中,耗尽自己的生命,也没有坚定的反抗和反对意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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